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相關部門已去信要求未簽署擁護《基本法》聲明的129名公務員解釋原因,部分人在回覆中提到,認為聲明內容損害言論自由,亦有人指不同意聲明內容,或內容與持有外國護照有衝突。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表示,大部分涉事的公務員因為解釋不被接納,已被停職。
聶德權又指,計劃下月落實並公布按非公務員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都要簽署聲明,包括合約員工及退休後再獲聘人員,目前不會要求資助機構員工宣誓或簽署聲明。
民建聯何俊賢指,對不簽署聲名的公務員感到「火滾」,認為代表入職多年以來一直無盡忠職守,要求當局交代有無拒絕簽署而離職的公務員,日後仍能領取長俸。工聯會陸頌雄指,拒絕簽署的公務員起碼是「擺明車馬」坦白,反而擔心簽署的人陽奉陰違,「發誓當食生菜」,日後繼續拉政府後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