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陳淑莊等人,涉嫌去年在旺角出席酒吧聚會、違反限聚令的案件,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早前因拒絕收取證人傳票及拒絕作供而被捕的證人,出庭作供時指,當晚與友人到「HANDS」酒吧,有職員指當晚酒吧已被包場,獲安排坐在門外的枱,無任何職員為他們量度體溫。

證人指,由於酒吧門面為磨砂玻璃,因此他坐的位置無法清楚看到酒吧內的情況,但可以看到入面有人。他指,認出其中一人貌似被告林瑞華,之後再見到另一被告陳淑莊進入酒吧,當時酒吧內約有30人。證人又指,曾經聽到酒吧內有傳出女聲講,「Gordon會參加立法會選舉,大家要支持佢」,之後有一把男聲說「明日我在立法會有個記者招待會,大家會唔會來支持我」等。之後證人的一名友人指已經報警叫他離開,隨後警察到場調查約10分鐘。

對於早前拒絕出庭作供,證人解釋是因為昨日身體不適,並出示醫生紙證明。辯方盤問證人時提到,證人在收到法庭傳票後,曾與警方表示不願意出庭,又質疑證人是否一早就知悉須出庭當日就會病。

證人否認,指當時是詢問警方可否拒絕出庭,又指自己從未上過庭,「有啲驚」。他又指事件發生後,以及疫情出現,他與報案的女途人已甚少聯絡,因此並無與她討論案情。裁判官表示,不打算再就證人拒絕作供下任何命令,意味將不作追究。

陳淑莊及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被控去年4月2至3日期間,在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酒吧負責人陳偉才被票控於4月1至4日,容許某人進入酒吧時未有量體溫,多於4人同坐一桌,以及營運受禁群組聚集的酒吧。三人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