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應用程式Telegram一名群組管理員,早前承認「串謀煽惑他人縱火」以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兩項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年。警方歡迎及尊重法庭裁決,指今次案件是首次有社交媒體平台管理人員被定罪,反映互聯網世界並非無法可依,絕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用作防止罪行的法例,都適用於網絡世界。警方指,尊重市民發表言論的權利及自由,但並非絕對,提醒市民行使發言權時亦有相關責任。
26歲的女被告報稱侍應,她承認在前年8月至11月與其他人串謀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用火損壞他人財產,涉案群組有多條與縱火相關的訊息,包括列出燃燒彈的製造方法。案情亦指,涉案群組公開多名公眾人士,包括官員、議員、法官、警員等的個人資料,並發布煽動仇恨的字眼,公開慫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