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患有焦慮症及強迫症的女子,今年2月因企圖自殺,在大嶼山北警署外搶去1名警員的佩槍,她承認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10個月。

33歲被告黃綺婷,報稱任職侍應。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認為,搶槍過程有可能走火,無論被告動機如何,整體行為嚴重,加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都建議被告接受門診式的治療而非醫院令,判監無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