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養魚業商人2018年在機場提取6箱由尼日利亞抵港的貨物時,被海關發現內藏56公斤穿山甲鱗片,他否認一項非法進口瀕危物種標本罪,下午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年半。41歲的被告是內地人,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獲朋友告知貨物是螺片,托他取貨,他錯信朋友才犯案,希望法庭輕判。暫委法官黃興偉判刑時指,要保護瀕危物種,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
海關歡迎法庭裁決,相信不法分子原本計劃將這批鱗片,轉運到東南亞,推斷檢獲的鱗片數量,源自220隻穿山甲,形容不法分子手法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