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發聲明,回應有文章形容修訂入境條例是「鎖港條例」,批評是失實和誤導性敍述,予以強烈譴責。保安局重申,修例是為推行預報旅客資料系統,是要求來港、而非離港的航機提供乘客資料。對於文章提及大律師公會的建議,包括草案應列明只有權禁止入境、而非離境人士登機,保安局指按照一般做法,在主體法例中訂明的賦權條文一般會較為概括,然後根據賦權條文而擬備的附屬法例,會訂明具體細節和清晰條文,又指基本法已保障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因此認為毋須再在主體法例提及。

保安局認為有組織刻意曲解條文,必須強烈譴責居心叵測的人故意誤導市民,蠱惑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