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早前在一個英國網上論壇表示,港區國安法提出行政機關指定法官審理案件,形容做法存在「爭議」及「奇怪」。馬道立表示,基於高度國家安全理由,行政機關要確保由適合的法官處理案件,而他認為在司法獨立下,理應交由司法機關來決定,哪位法官是適合審理此類案件的人士,而非經一些具特定角度的人士來審理。不過,馬道立同時表示,「指定法官」是從現有的法官當中選出,當局亦諮詢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認為當中設定了「保護措施」,以確保公義得以彰顯。
馬道立上月出席英國格雷律師學院的網上法律論壇時表示,過去一年,尤其過去數個月,司法獨立遭新聞界攻擊,受到極大的壓力,一些傳媒基於政治立場猛烈批評法官,又指當法庭判決不符合某政治傾向,就出現「司法改革」的訴求,指控法庭無做好工作,或者指法官不可信等,認為法律界和政府要為法治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