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即將完成訂立「沒有保護罪」的諮詢,訂明照顧者不通報虐兒個案須負上法律責任,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倫智偉認為立法原意及出發點是好,但認為介入事件的效用才是最重要,擔心業界日後為避免刑責,會有理無理都先報警,而未有預先考慮家庭福利及家長合作等問題,令人感覺社工只懂報警,不懂做其他事。
倫智偉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現時學校社工在發現懷疑虐兒個案後,會先交由高級督導社工評估及與校方商討,再決定是否啟動通報程序,強調社工不會敷衍了事,又認為業界現有工作守則,已經足夠處理懷疑虐兒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