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裁定兩項車牌查冊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成,判罰款6000元。
記協主席楊健興代表7個傳媒組織和工會在庭外讀出聲明,表示對蔡玉玲被裁定罪成,感到極為沉重,悲憤莫名,痛心疾首,形容是新聞界黑暗的一日。聲明指,傳媒查冊求證報道,不是為私利,而是為公眾利益,批評政府高舉打擊起底的名義,不談社會透明度和公眾知情權,客觀上只是協助有權勢的人隱瞞事實,不符合公眾利益。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關注裁決,指新聞工作者透過查冊等方式,就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進行正當調查報道,追求真相及監察公營機構和政府部門工作,以維護香港整體及市民大眾利益。協會認為,當局應採取措施維護新聞採訪自由,完善所有政府部門的登記查冊安排,而不是就新聞採訪設置限制和障礙,以保障公眾利益及尊重市民應有的知情權。協會強調,法治、守法和新聞言論採訪自由是香港的重要基石,政府及社會各界應尊重及竭力維護。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指,今次裁決對新聞界進行偵查報道有很大影響,指以往新聞界認為查車牌可以接受,是行內常規,若果日後查車牌時沒有用作新聞報道的選項,將難以進行相關偵查報道,認為對資訊流通有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