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前年在荃灣一個工廈單位,藏有約1公斤爆炸品TATP,他早前承認一項存有炸藥意圖損害生命或財產罪,下午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12年。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被告意圖與他人利用炸藥,顛覆港府及宣揚「港獨」思想;今次案件與製造炸藥同等邪惡,而被告是主腦人物,屬同類案件中最嚴重,可造成嚴重傷亡。法官又形容案件的嚴重性,與重犯葉繼歡管有兩公斤TATP炸藥被判監18年的案例相若,甚至更甚。
29歲被告盧溢燊報稱無業,案情指,他自前年2月起租用涉案工廈單位,警方在行動中檢獲約1公斤的白色粉末及雙氧水等材料、10枚汽油彈、金屬彈弓、宣揚「港獨」的宣傳品。
警方歡迎裁決 案中檢獲炸藥近年最多
警方歡迎判決,希望能夠發出強烈訊息,社會並不接受和不容忍暴力案件。
警方又表示,案中起出的土製炸藥是近年最多,行動中亦起出大量示威物資和武器,指當時正值反修例事件示威的高峰期,如果警方未及時搗破案件,將會造成大量傷亡。警方又指,檢獲炸藥後,警員要冒很大危險處理,可幸最終成功安全引爆,無造成傷亡。
警方又指,在反修例案件中,共有17宗涉及爆炸品,5宗涉及真槍,除了今次案件,還有3宗案件會在高院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