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證實,一名公務員由於未有妥為簽署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聲明,遭著令停職,又指對於有人刻意混淆視聽,誤導公眾,令人以為環保署漠視有關員工的權利,深表遺憾。
對於這名員工表示,仍有住所門匙和藥物等私人物品遺留在辦公室,但就不獲准入內收拾,署方表示,職員本月12日曾清楚向對方宣讀停職信內容,表示他在收拾個人物品離開後,不准再進入辦公室範圍,署方亦給予他全日時間收拾,餘下的物品送往他的住址,不過這名員工過去兩天早上仍然再次嘗試進入辦公室,聲稱要取回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