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民陣涉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書面提供6項資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不評論警方行動,相信警方按法律辦事。她指,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下,會保障市民言論、集會及結社自由,但自由不是絕對,仍依法受限制,以尊重及維護他人權利,保障香港社會秩序及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