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與新加坡、馬來西亞和法國等多國的調解中心或學會,簽署「調解標準聯盟諒解備忘錄」,將會加強合作,為業務用戶提供更多選擇,並為各國調解員提供更多爭議調解機會。

香港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主席羅偉雄在簽署儀式上指,聯盟涵蓋4個洲的9個國家,期望香港作為其中一員,可增強對外交流,並提供更高質素的國際調解服務。中聯辦法律部部長劉春華指,任何國家地區發展調解業務,都需要有和諧穩定的政治社會環境,本港在港區國安法實施下漸趨穩定,相信新的選舉制度有助落實愛國者治港,有利香港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