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補習男導師前年10月因班內一名11歲小五學生行為欠佳,掌摑學生,引致學生耳膜受損,他承認2項對所看管兒童襲擊罪,在九龍城判裁判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暫委裁判官鄭潤聰接納感化官建議,相信今次是單獨事件,被告日後應不會重犯,同意判社會服務令。
40歲被告李航,案發日在為學生補習期間,不聽被告警誡,在課堂上不停說話,被告掌摑事主右耳一下,事主返家後向母親表示自己有耳鳴,母親發短訊詢問被告,被告承認有打事主。事主事後右耳鼓膜穿了,其後自行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