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佔領中環發起人及參加者被控2014年煽惑公眾妨擾案,各人提出定罪和刑期上訴,全部被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其中一名上訴人陳健民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會與律師商討再決定是否上訴到終審法院,考慮包括是否要將打官司的資源,留給更有需要訴訟的人。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在書面裁決中指,9名被告合共提出42項理據,無一個存在合理可爭辯之處,因此不批准上訴許可。

上訴庭:無一理據具可爭辯之處 大規模阻路早預計到

書面裁決整合被告提出的六大爭議,其中佔中三名發起人爭議他們串謀佔中,原本是打算佔領中環的遮打道,但最終宣佈佔領的是金鐘添美道,兩者不應被視為同一項串謀。上訴庭同意原審法官的看法,指原本的佔中計劃實際上只是有修改,而並非放棄計劃。

被告亦爭議,如此大規模阻路是否能夠事先串謀策劃,但上訴庭在裁決中反問為何不能,指從案件所見,大規模阻路既可以,事實上是早估計得到。上訴庭無法接受被告策劃佔中18個月,眼見當日添美道事態如何演變,都屬無意干犯和煽惑公眾妨擾。

9被告僅戴耀廷正服刑 被押到庭聽裁決

9名被告分別是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他們分別串謀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罪成,當中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禁16個月,邵家臻與黃浩銘則被判監8個月,其餘5名被告被判處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9人當中,陳健民、邵家臻和黃浩銘已服刑完畢。李永達、陳淑莊,陳健民和邵家臻都有到庭聽上訴裁決,正被還柙的戴耀廷亦被帶到法庭,並與其他被告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