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女涉嫌在前年11月,在灣仔冠景樓一個單位藏有逾百枚汽油彈的製成及半製成品,被控「縱火罪」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其中一名23歲理大女學生,承認交替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判監3年2個月。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汽油彈存放在商住大廈,容易發生危險,加上數量不少,5人有計劃地犯案,案情相當嚴重,在參考案例後,作出監禁判決。至於同案另外4名男被告不認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開審,被告要繼續還押。
案情指,警方案發日在單位外監視,聞到濃烈的汽油味,其後破門入屋,警員並在大廈範圍內不同地方,拘捕5人。警方並在該單位搜出92項證物,包括涉案汽油彈、玻璃瓶、及胡椒噴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