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星期三通過《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相互承認及強制執行)條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網誌表示,條例將惠及跨境婚姻各方及他們的子女,藉著訂立更便捷和更具成本效益的機制,使當事人可就内地法院作出的婚姻及家庭民事案件判決,向香港法院尋求承認和強制執行,減少在兩地同時提出離婚及相關法律程序的需要,減輕離婚造成的影響。
鄭若驊指,女性通常是離婚案件中獲得贍養費的一方,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也大多是女性,條例涵蓋贍養費的命令及家庭暴力情況下的保護令,將有助處理相關問題和加強對女性的保護,新機制下,一旦有兒童在香港被一方父母不當地遷移到或扣留在內地,另一方可以根據香港法院的相關命令,尋求内地法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