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去年1月至今年4月28日共接獲541宗懷疑在受僱工作期間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僱員補償個案,包括兩宗致命個案,但大部分個案都未能確定僱員是否在工作期間染病,因此僱主需時自行調查,或等待勞工處協助搜集資料。
當局回覆立法會書面質詢時表示,541宗懷疑工作期間染病的僱員補償個案中,有79宗確認工傷,僱主須承擔補償責任,當中63宗有待完成病假跟進手續,或進行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評估,5宗個案因僱員撤銷申索或未有繼續索償。其餘11宗個案在僱主支付補償款項後已獲解決,涉及僱員因工傷而須缺勤平均日數為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