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一名前議員助理與另一名海麗邨居民組織義工,被控在2018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選舉舞弊,早上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期間2人要還柙。
兩名被告,前議員助理王維霞和義工鄧奕梅,被指向兩名選民派發裝有約值一百元物品的福袋,誘使他們在補選中,投票給民建聯候選人鄭泳舜。裁判官指,義工向調查人員招認後,即使有Whatsapp對話作証,仍然維護幕後策劃人,指她與前議員助理必然有協議,為民建聯提供福袋,誘使居民投票支持鄭泳舜。
至於兩名接受福袋的被告同樣被控,裁判官認為無足夠證據證明2人投票會受福袋影響,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李慧琼稱對事件不知情
李慧琼回應裁決時指,她本人與辦事處職員並不知道案件所牽涉的事情,亦與事件無任何關係,她只是從傳媒報道中獲悉大概情況,知道其中一名當事人曾經在她的議員辦事處出任助理,被告並沒有就案件接觸或求助她,她不會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