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緊台灣抵港人士的檢疫及檢測要求,後日起,在到港當日或之前曾在台灣逗留14天的人士,必須在指定酒店強制檢疫14天,期間做3次檢測,抵港後第16及第19天再檢測,不得家居檢疫。若已完成接種疫苗,檢疫期可縮短至7天,期間要做兩次檢測,之後7日自行監察,並要在抵港後第12日強制檢測。有關人士登機時,必須出示預訂指定檢疫酒店房間的確認書,抵港後須在機場檢測呈陰性,才可以乘政府專車前往指定檢疫酒店。
而已經從台灣抵港、並正接受家居檢疫的人士,政府將要求他們完成檢疫後,接受強制檢測。上星期四至明日從台灣抵港人士,要在抵港第16日及第19日檢測;而前日或之後抵港,已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就要在抵港第12日檢測。
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有見台灣本地確診個案有上升趨勢,為貫徹外防輸入策略,所有曾在台灣逗留的抵港人士不能再居家檢疫,以減低病毒流入社區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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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審視為非香港居民接種疫苗
陳肇始表示,收到有關為非香港居民接種疫苗的查詢和要求,認為從保障公共衛生角度,已在港逗留一段時間的非香港居民,都屬於香港人口一部分,為他們接種疫苗,除了可保護他們免受感染,亦有助防止病毒在社區傳播,並提升本港整體抗疫能力,因此政府正審視為這類人士接種疫苗,現正處理技術問題,會適時公布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