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內地男子柳國升前年在港鐵大埔墟站附近「連儂隧道」,用利刀襲擊一名正派發遊行宣傳單張的19歲青年,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下午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4個月。

法官陳慶偉指,案件在同類中屬於高罪責,雖然被告不認識事主,是隨機傷人,但他到港後隨即購買生果刀並帶在身上,認為被告有預謀。被告聲稱當日與派發單張人士發生衝突,法官認為他在衝突後可以離開,但就反而襲擊毫無反抗能力的年輕人,使用高武力並持續一段時間。考慮到被告向警方自首,刑期扣減六個月,判囚6年4個月。

事主至今每日都要食止痛藥,頸部活動受影響,並患上創傷後遺症和抑鬱症,曾企圖自殺,法官指事件令事主有嚴重心理障礙,是毀了一個年輕人的一生,社會不會容忍任何暴力,不論政治立場,使用暴力都要受譴責,又指暴力不能解決政見不同問題,只會造成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