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開市前停牌。公司發公告宣布短暫停止買賣,以待發出關於保安局公布,有關凍結控股股東黎智英持有的資產,以及公司股權的聲明。

保安局局長日前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3,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及黎智英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 根據壹傳媒去年底發表的財務報表,黎智英持有集團71.26%股份。

湯家驊:國安法凍結財產程序與一般刑事罪行無異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港區國安法》凍結財產的程序與其他刑事罪行一樣,假如執法部門認為涉案人的財產與犯罪行為相關,或者有機會調走資金,都可以凍結財產,他舉例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勢力,保安局長可能認為他與外國勢力有錢銀往來,若果受影響人士認為相關決定不合理、不合法,有權向法庭申索,申請解凍資金。

對於有意見認為在《港區國安法》下,要向法庭申請解凍資金很困難。湯家驊不認同,認為只要向法庭提出理據,法庭會按一般程序處理。

民建聯:全力支持當局凍結黎智英資產

民建聯表示,全力支持當局的做法,指鑑於黎智英被起訴罪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當局的決定是必要,有助調查檢控工作,防止有人繼續利用相關財產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圖謀和行動。民建聯又認為,執法機關必要時要採取進一步舉措,確保當局發出凍結黎智英資產的通知,得到嚴格遵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