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修例將「起底」行為刑事化,違例者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並賦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有刑事調查和檢控權。在立法會一個事務委員會上,多名建制派議員關注,不少牽涉「起底」的通訊軟件及平台,總部都設置在海外,質疑條例如何規管相關公司。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承認要規管海外平台,操作上有困難,但過去幾個月,不少平台都相當合作,會配合港府要求刪除違規內容,相信修例之後,相關行為變成刑事罪行,海外平台會更加合作。

民建聯葛珮帆則關注,政府將定罪門檻訂得太高,列明涉案人要有意圖披露未經同意而取得的資料,令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涉案人才屬於犯法,質疑「心理傷害」的定義太廣,很難舉證,質疑條例苛刻。當局解釋,修例前已經與律政司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商討,又指條例罰則有阻嚇力。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表示,近年社會出現「起底」風氣,猶如將個人資料「武器化」,有必要修例。熱血公民鄭松泰指,過去不少新聞是由傳媒及網民揭發,認為今次修例等同將保障市民私隱的條例,變成保障權貴私隱的條例,淪為政治檢控。曾國衞不認同,批評鄭松泰子虛烏有,他又表示不明白何謂政治檢控,強調任何人違法都一律受到檢控,修例目的是遏止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