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宗社區變種病毒個案的印度男子,涉嫌潛伏期內隱暪行蹤,被控「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及「沒有遵守要求提供所需資料」,早上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一度還押的印度男被告獲准以現金3萬港元以及1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本月31日再提堂,期間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亦要居住在報稱的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男子和菲律賓裔女友被控上月中確診變種病毒後,向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行蹤資料,包括隱瞞曾到訪東薈城、塘福等地,並曾到柴灣參加女被告家庭聚會。女被告亦被控未有提供相關資料,她上周五提堂時已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