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進一步收緊由台灣及新加坡抵港人士的檢疫安排,在上星期六或之前已從台灣抵港,並正接受家居檢疫的人士,要轉至指定檢疫酒店完成餘下的強制檢疫期。
另外,從台灣及新加坡抵港人士,在抵港第19日接受強制檢測並有結果前,必須留在居住地點、私人處所或檢疫令上指明的檢疫地點;已完成接種疫苗、須強制檢疫7日的人士,就要在抵港第12日接受強制檢測並有結果前,留在有關指定地點,同時要在抵港第16及第19日再次接受強制檢測。若因前往檢測或返回逗留地點而須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只可乘搭的士,中途不得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