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鄭若驊上星期五到深圳,代表本港與內地最高人民法院,簽訂有關兩地法院互認破產程序的會談紀要,容許兩地的清盤人向對方法院申請,認可在當地的清盤程序。鄭若驊撰寫網誌表示,合作機制能平衡及保障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善用債務重組減少失業,並改善營商環境和鼓勵投資。

鄭若驊指,簽署《會談紀要》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獨特性,令香港成為內地以外,唯一容許互認破產程序的司法管轄區,突顯國家信任香港的司法制度,以及堅定支持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她認為,合作機制有望讓香港成為國家發展的助力,推展涉外法治化建設,為「法治中國」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