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今早開會討論修改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委員傾向要求出席立法會大會的議員要穿商務服飾,並列出「負面清單」,不接受運動服飾、波鞋及牛仔褲等等,但不適用於其他事務委員會及法案委員會;如果有人違規,及不聽勸喻,有可能列為行為不檢。另外,委員會又討論在立法會大會會議展示標語的限制,建議只限於議員發言時在坐位展示,標語不能損害立法會尊嚴、及不可阻礙立法會主席及議員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