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18間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已按要求,向管理的住宅物業及業主立案法團等回饋保就業計劃第二期補貼,合共約5億元,佔補貼約9成半,高於政府規定的8成補貼額。回饋方式包括有時限的管理費減免或把款項存入有關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委員會的獨立銀行戶口,約1500個住宅物業及有住宅單位的物業受惠。
計劃代理人查核物業管理公司提交的所有回饋記錄或證明,並額外以抽樣方式聯絡90個物業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作查證,至今沒有發現違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