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表就修訂《打擊洗錢條例》的諮詢結果及總結,指回應者普遍同意立法建議的整體方向、原則以及基本框架,會適當調整相關立法建議,期望於2021至22立法年度把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在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方面,當局指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牌照訂為開放式牌照安排合適,又指虛擬資產行業屬新興行業,牽涉風險較傳統金融市場為高,認為至少在發牌制度的初期,規定虛擬資產交易所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確保投資者獲得適度保障,證監會會繼續留意市場情況,待日後市場更趨成熟時再檢討 。不過,考慮有一定市場意見傾向容許非本地成立的公司參與,及有必要確保持牌者與香港有足夠的連繫,會調整至容許在其他地方成立,但在香港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公司可申請虛擬資產交易所牌照。

至於建立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當局指兩級註冊制度能在規管的需要,及按照風險為本的原則減低合規成本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