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向支聯會發出反對及禁止通知書,反對支聯會舉辦周日的六四遊行及下月四日的維園六四集會。支聯會表示會提出上訴。保安局長李家超警告,當警務處長決定反對遊行或集會後,相關活動就是未經批准集結,任何人不應參與、宣傳、或者公布有關活動。

李家超籲市民勿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李家超說,警務處長是根據公安條例的權力,考慮實際情況下,包括限聚令和公共秩序等,作出決定;當處長決定反對遊行或集會後,相關活動就是未經批准集結,任何人參與、宣傳、或者公布有關活動,都屬違法。

他說,法庭最近就兩宗公共活動的判決案,清楚顯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不論暴力與否,都屬於犯法,最高可被判監5年。李家超警告,任何人如果嘗試挑戰法律,不論是限聚令、《公安條例》或《港區國安法》,警方都會依法嚴肅處理。

被問到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李家超表示,不想討論個別行為是否違法,只是指根據《港區國安法》,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以非法手段破壞或推翻中國《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就是顛覆國家政權,每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支聯會表明會上訴

支聯會下午接獲警方通知,指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反對周日的「毋忘六四」大遊行及禁止下月4日的維園六四集會。

支聯會指,會根據《公安條例》,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期望委員會盡快安排上訴聆訊,讓市民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悼念六四。副主席鄒幸彤指,在上訴有結果前,不應該斷言集會一定屬違法,又指已經開始擺街站向市民派發蠟燭,如果無法以支聯會名義舉辦集會,相信市民仍然會在自己方便的地方悼念六四,讓世界見到六四燭光。

羅健熙:香港市民會用自己的方法悼念六四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回應指,六四遊行及集會一直是大家衡量本港仍有多少空間的指標,如果警方並非以疫情為理由拒批不反對通知書,而是採用其他政治原因,相信市民會審視本港可自由發表意見的空間在甚麼程度。他相信,支聯會、民主派人士及不少市民對六四事件情感強烈,不論支聯會最終有甚麼抉擇,香港市民都會用自己的方法悼念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