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9月1日起實施第一階段,讓電訊商建立登記系統,市民毋須即時進行實名登記。到明年3日1日開始第二階段,市民要實名登記,才可啟用新電話卡。上台月費用戶無需再登記,除非「轉台」或開新電話號碼,才需要登記。儲值卡現有用戶最遲要後年3月22日完成登記。
當局放寛公司和個人的實名電話卡數量,由原本每人可向每家電訊公司登記最多3張,放寛至每人可向每家公司登記最多10張,公司用戶可向每家電訊公司登記25張。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表示,是考慮到個人和業界需求,例如創科界進行實驗,需要大量一次性儲值卡,相信放寛後足以滿足需求,重申上限只適用於儲值卡,不適於月費卡。
邱騰華:推行電話卡實名登記制要填補漏洞
邱騰華表示,電訊商將要負責核對及保留登記者資料,執法部門可憑法庭手令或在緊急情況下毋須手令,要求電訊商提供資料。他表示,全球絕大部分地方都有實施電話卡實名制,加上防止罪行的需要,本港只是跟隨大趨勢。現時香港有約1200萬張正使用的儲值卡,很多商業及電話騙案利用無法追查儲值卡漏洞而進行,警方追查時有難度,實名登記制是其中一個方法填補漏洞,對整體防止罪案有一定幫助。
邱騰華被多次追問,執法部門在甚麼情況可以毋須手令取得資料,他表示,新規例下相關做法與現行一致,強調不會透過今次規例,增加或減少執法部門的權責。至於涉及《港區國安法》的罪案,可否毋須手令取得登記資料,邱騰華指要視乎國安法條文。
他又指,政策只規管香港賣岀的電話卡,並不會規管外國賣的電話卡,當局會審視政策實行的情況,但沒有設立檢討期,亦無仿倣內地推出身份證驗識及人面識辨的措施。
通訊事務總監梁仲賢表示,如果用戶在店舖登記電話卡,電訊商會採用面對面核實方式;如果在流動程式或網站等電子平台登記,電訊商會採用「eKYC」方法,或要向當局提出執行方法。政府推出的「智方便」手機應用程式,亦可以作驗證登記。梁仲賢指,任何方法都不能做到滴水不漏,如果電訊商已盡力核實資料,但仍然出現問題,當局也不會懲罰及追究責任,如果涉及便利店或攤檔銷售,做法與現時無分別,但市民使用電話卡前,需要作電子登記。
邱騰華:電話卡實名登記無從豁免新聞界
被問到會否對新聞界豁免,邱騰華表示,電話卡實名登記不需要職業或從事活動,只需要個人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證號碼基本資料,無再細分,因此無從作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