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00282HK)發公告,指收到國家安全處的信函,確認股東黎智英除非獲得保安局局長授予的許可,否則不得直接或間接行使所持股份的投票權。壹傳媒指,由於黎智英為公司股東而非董事會成員,預期禁止行使投票權不會對公司的營運及財務表現產生任何影響。
壹傳媒指,黎智英現時擁有壹傳媒71.26%股份,公司剩餘股份的持有人仍可繼續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行使各自的投票權,預期股東大會及決議案將繼續根據章程細則及香港適用規則及法律妥善召開及表決。
政府早前按《港區國安法》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以及黎智英三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