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局一名18歲學生,前年11月在荃灣大河道一次堵路示威中,被警方搜出管有打火槍及士巴拿及防毒面具等物品,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表示,案件性質及情節嚴重,被告馮天成雖然年輕,但須判阻嚇性刑罰,判入勞教中心可透過嚴格紀律及勞動工作,為被告帶來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