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星期四起,收緊由內地及澳門抵港人士的病毒檢測安排。經陸路口岸或機場的5歲或以上人士,如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或使用「回港易」計劃抵港,由原本2次檢測,增至3次,要在抵港後第3、第5、第12日,接受檢測。至於不是經「回港易」計劃抵港而未完成接種疫苗的人,就要在抵港後第3、第7、第12、第16及第19日,接受共5次檢測。
另外,政府因應台灣及新加坡疫情,同時加強來自兩地抵港人士的檢測安排。已完成接種疫苗的人士,要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期間第3、第5及第12日接受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期間,要在抵港第16及第19天,接受檢測。而未完成接種疫苗的人士,要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期間第3、第7、第12及第19天接受4次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