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大學聯同路德會社會服務處,在去年12月與15位劏房住戶進行深度訪談,探討他們的居住問題及對過渡性房屋的期望。研究發現,近一半的受訪者認為自己的居住單位不合格,生活空間不足、欠缺私隱同時租金高昂。
研究發現,三份二受訪者期望能夠入住過渡性房屋,直至獲編配公屋,又一致認為過渡性房屋的租金不應超過每月5000元。研究團隊認為,過渡性房屋可解劏房戶的燃眉之急,當局應重建房屋階梯,長遠要全面取締或規管不合法劏房。
學者指長遠必須增加土地供應 填海可帶來契機
研究團隊認為要解決住屋問題,必須要在短中長期多管齊下,短期內興建過渡性房屋,中期改變現有建築物用途,例如發展空置學校及工廈。公開大學公共及社會研究中心主任鄺志良指,長遠必須增加土地供應,填海及引用《收回土地條例》都可帶來契機。
對於政府計劃資助非政府組織,租用酒店或賓館作過渡性房屋,研究團體指,到過計劃名單中的部分酒店視察,但部份房間較細,不能滿足家庭需要,未必適合用作過渡性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