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32周年,晚上有大批人在銅鑼灣及旺角等多個地區聚集,有人高呼涉嫌抵觸港區國安法的口號,警方在銅鑼灣同旺角一度舉起紫旗警告。警方表示,截至晚上10時,至少拘捕6人,包括4男2女,年齡20至75歲,涉嫌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普通襲擊、刑事毀壞、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另外,至少12人涉干犯限聚令被票控。

波斯富街有黑衣人堵路

在晚上約9時,銅鑼灣波斯富街一帶有黑衣示威者聚集,部分人高叫口號,更有人將垃圾及垃圾桶等雜物扔到馬路堵路;警方在時代廣場外,拉起封鎖線截查途人,又向一名記者發告票,指他違反「限聚令」。

警方又一度封鎖渣甸坊一段行人路,又在怡和街一帶拉起防線,在場記者要出示證件才可離開。

警方驅散維園一帶聚集人群

在維園,警上晚上8時左右,亦擴大封鎖範圍,並舉起黃旗及藍旗推進,驅趕在場人士沿高士威道離開。警員又驅趕在天橋上圍觀的市民,指一名市民無戴好口罩,票控他違反「口罩令」。有人在維園外塗鴉,在牆上噴上示威字句。警方一度向天后方向推進,呼籲市民向天后方向離開。 

有市民不滿警方拒擺放白花

晚上有市民身穿黑衣,帶同電子燭光到場,希望以個人身份悼念。有人展示89年的一份報紙。亦有人攜同白花到場,希望放下花束,被警方拒絕。 

一名攜同蠟燭的女士,被截查後獲放行。她指,警方以擔心觸犯法例為由勸她離開,她知悉今年集會被禁,只是希望到維園外圍走一圈,以向曾經歷六四事件的朋友表述心意,無意觸犯法例,認為警方以防疫為由禁止集會不合理。亦有市民攜同白花,希望放在維園足球場外後離開,被警方拒絕,感到無奈。

警方亦截查一名手持鮮花的市民。她表示,自己只是準備前往參與追思彌撒活動,途中經過維園,警方指她有可能違法,勸喻她盡快離開。亦有手持電子蠟燭的市民被警方截查。

警方解釋局部圍封維園

警方指,發現有人漠視六四集會被禁止,在互聯網及社交媒體,宣傳鼓吹及煽動他人參與六四集會,有理由相信今日會有人不理警方反對,繼續前往原定集會地點進行未經批准集結,因此引用公安條例封閉部分地點。被封閉的,包括維園中央草坪、6個足球場及籃球場,以及連帶的緩跑徑及相連通道。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未經批准進入封鎖範圍已屬違法,有權以適當方法或武力移除,有關人士最高可被判監12個月,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表示,明白封鎖行動會對一般市民大眾帶來影響,當情況容許,警方一定會盡早解封,但若情況比想像中惡劣,圍封範圍可能擴大。他說根據網上情報顯示,有不同人士仍在網上宣傳,表示今晚會到維園,警方行動的最重要目的,是避免違法情況,而封閉措施對維持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最為有效。

至於市民能否於不同地點,點起燭光悼念,警方說,其他活動只要合法和平有序,依法進行,都不會有問題,如果已通知警方,警方基於公共秩序考慮,更可能會給予協助。

港島總區總部高級警司廖珈奇回應今年與去年,處理禁止六四集的執法方式分別,指時代不斷變,警方行動亦與時並進,在考慮所有情報,以及港區國安法等相關法例後,決定引用法例封鎖指定區域,認為是最有效避免市民參與違法行動,在下午2時起封鎖亦是評估後,認為將風險減至最低的做法。

保安局指警方已引用公安條例局部封鎖維多利亞公園,禁止公眾人士進入,市民必須遵守,否則違法。局方強調,任何人違反限聚令、公安條例或國安法,警方會採取果斷行動,嚴肅依法處理。

警方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拘1人  舉紫旗警告

旺角西洋菜南街晚上7時許有人群聚集,有人與警員口角,警方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拘捕1名賢學思政成員。期後有人高叫涉嫌違返港區國安法的口號,警方一度舉紫旗警告。

人群去到晚上9時許陸續散去,多名警員分批在西洋菜南街、亞皆老街及旺角港鐵站等多處巡視,部份人開著手機燈光在附近街道遊走,警方未有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