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16歲少年被前年9月29日,在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承認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辯方求情時指,首被告陳卓文患有過度活躍症,自小失去父母,案發當日無打算參加衝突,是因為好奇才站在最前線,受現場環境影響一時衝動犯案,現已真誠改過。次被告廖家成一方就指,被告年初時因為案件患上抑鬱症,現已康復,案發當日是以救護員身份參與,因一時衝動犯案,十分後悔。
法官判刑時說,案發時示威者人數眾多,明顯是針對政府總部,有政府建築物受破壞,更有示威者使用汽油彈,案情嚴重,要判以阻嚇性懲罰,考慮到兩名被告年輕及初犯,顧及更生機會,判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