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修訂《議事規則》的建議,若果立法會會議因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任何沒有合理理由而缺席的議員,將被罰款,初步暫定金額是議員的日薪,即為3400元。有關建議要經政府修例,最快在今屆立法會任期內實施。
委員會亦通過其他建議,包括規範議員的衣著,只能穿商務服飾出席立法會會議,議員發言時展示的物品只能與主題相關等。有關建議將於本月25日交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討論,下月14日交由立法會大會審議,刊憲後生效。
委員會原本亦討論,禁止議員在點算法定人數期間離開會議廳,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稱,由於議員意見分歧、執行困難,並考慮到有可能違反《特權法》,決定擱置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