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學生陳業云於去年元旦大遊行向警方水炮車掟磚,並管有打火機等,早前承認刑事毁壞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被判18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男生早上在高等法院被改判入勞教中心。辯方希望法庭判刑考慮到被告9月將升讀大專二年級,令被告屆時重返校園。上訴庭法官指,被告可申請延遲畢業,考慮到案件嚴重性、被告的更新計劃和教導所報告,認為改判入勞教中心是合適,判刑理由稍後以書面頒布。
上訴庭早前已裁定原審裁判官判刑出錯,過於側重被告個人背景,未能反映罪行嚴重性,認為應判處拘禁性刑罰,等候被告背景報告,押後至今判刑。控方審訊時指,案發時現場一帶有暴動,被告混在記者群中以靠近警方,然後衝出向水炮車掟磚,行為性質嚴重,更可能激發他人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