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盤工人去年5月在金鐘被警員截查時,被搜出士巴拿及索帶等,早前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罪成,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6星期。裁判官王證瑜稱,控罪及案情性質嚴重,考慮到當時的社會氣氛,法庭一般會判處監禁。
案發在去年5月24日,有人發起當日在灣仔及銅鑼灣一帶遊行,反對《國歌法》及《港區國安法》。24歲被告陳鉑朗當日在金鐘夏慤道行人路近海富中心行人天橋被防暴警察截查,被發現身上有2個士巴拿、剪刀及索帶等,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