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任職保安員的男子,2018年12月在中環操控航拍機拍攝一個嘉年華的風景時,因機件失靈,航拍機墜落中環解放軍軍營入口,他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導致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罪,被判罰款4000元,及充公涉事的航拍機。
51歲被告並無律師代表,他親自向法庭求情,承認事件出於疏忽,錯誤理解航拍機避撞功能而引致墜毀,現時已不再玩航拍,無機會再重犯,加上主動向警署投案,希望法庭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