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港區國安法,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指引,如果影片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包括煽動分裂國家、宣揚恐怖主義,及展示具有煽動性的刊物等,而整部影片及對觀眾的影響,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則應得出不宜上映的結論。
新指引即日生效,指明電影檢查員要小心留意影片中,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行為;或可能以其他方式,描繪、刻劃或表現損害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以及客觀和合理地被視作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這些行為或活動的內容。
指引指,檢查員在考慮整部影片的影響時,應顧及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活動的職責,以及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共同義務。如果片中有描繪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可能導致嚴重破壞公共秩序的暴力行為,例如暴亂、縱火等。這些描繪相當可能鼓勵,或煽動觀眾作出類似行為,則不可在片中出現,檢查員應考慮當中的細緻程度、篇幅,是否聲稱取材自真實事件等,作出決定。
如聲稱是紀錄片,或聲稱是重演與香港情況有密切關係的真實事件等,指引指,由於本地觀眾可能對影片的內容有較強烈的感受,檢查員要更加審慎及仔細檢查內容有無任何偏頗、未經核實、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敘述或評論。
政府指儘管發表自由等基本權利應受尊重,但同時受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法律訂定的規定所限制。
業界憂會自我審查 馬逢國冀政府清晰解說
資深電影人田啟文表示,目前未知新指引對行業帶來多大影響,但業界可能會先自我審查,因為不知紅線在哪裏、哪一句對白或情節會構成風險,唯一方法就是選擇不拍,變相令題材單一。當投資者認為製作有很多細節不清晰,不需要立即投資,亦為創作帶來麻煩。他指,除紀錄片外,電影內容都是虛構,如果交由電檢員憑個人感覺決定能否上映,可能隨時令投資者血本無歸,認為未來業界需要與電檢處商討細節,以及是否安排上訴機制等。
曾發行政治題材電影《十年》的高先電影,早前亦取消《理大圍城》電影放映會。公司董事總經理曾麗芬指,業界對新指引有擔,預料行業會受一定影響,未來會視乎電檢證而作放映安排。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表示,業界認同要維護國家安全,但電影製作涉及投資,如果拍攝完成才出現問題,受影響範圍廣泛,建議政府向業界作清晰解說,令業界有所依據,不會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