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宣布,昨日起餐飲業務場所及酒吧,可選擇以A至D類餐飲處所模式,或酒吧酒館模式運作。食環署發言人補充表示,在指明期間停止作為酒吧經營,改以提供膳食為主要業務的處所,才可以選擇A至D類運作模式,並必須在指明期間開始時作決定,一旦選定不可更改。署方又指,選擇以餐飲模式運作,仍需受持有食物業牌照規範,出售食品需屬牌照准許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