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調查集運公司的轉運收費,分別把由日本網購的貨品轉運至本港,發現12間公司的運費最多可相差接近1倍。消委會從日本網購3類商品,包括易碎品、體積較大但較輕的貨品,以及一件較長的商品,當中8間公司以磅為收費單位,每磅收22至38元不等,相差超過7成,其餘3間以0.5公斤為單位,收費相差2成。各公司分別以「實際重量」或「體積重量」計算收費,以「實際重量」計算的公司平均收費201元,按體積計費則平均收395元,相差近一倍。
消委會又發現各轉運公司送遞包裹至香港自提點所需時間的差異頗大,由5日至22日不等,提醒消費者應詳細了解收費準則,包括計算運費方式、收費單位和不同地區的中轉倉收費差異等,並留意各服務效率和保障條款,以免產生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