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產品設計師被控前年11月在紅磡參與暴動,以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他早前否認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押後至下個月判刑,期間由辯方準備背景報告及求情理由。

案發在前年11月18日期間,大批示威者響應號召聲援被警方圍堵的理大示威者,被告被控在漆咸道北與蕪湖街一帶參與暴動,被搜出帶有100條索帶及26粒波子等物品,手袖被驗出微量易燃液體。被告在早前自辯時指,索帶是用作修整家中窗花,波子是寵物貓的玩具,並指自己是理大舊生,對理大有感情,因此期望親身見證事件和平結束,不被法庭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