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今早拘捕《蘋果日報》5名高層,涉嫌違反國安法串謀勾結境外勢力。保安局長李家超,引用國安法條文凍結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合共1800萬元資產。李家超表示,警方有證據證明,報社5名董事發布的多篇文章,是勾結境外勢力計劃的一部分,現時不能披露細節,但對調查有信心。至於如何運用以及向法庭提交那些證據,會再與律政司研究。

李家超說,警方會繼續調查,向公司內外涉及參與、協助、教唆及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追究,強調行動針對涉嫌以新聞工作作工具,作出危害國安行為,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新聞工作者要保持距離,避免扯上關係。他指,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任何工作人士遵守本港法律,包括港區國安法,警告任何人嘗試利用新聞工作保護傘或掩護,特區必定以最嚴厲的措施依法打擊。

李家超又指,凍結的財產是涉嫌犯罪分子財產,是國際公認做法,形容財產為「黑錢」,有別於奉公守法市民合法財產,呼籲市民切勿與危害國家安全人士同流合污,同他們切割,否則負上沉重代價,後悔莫及。

李家超:買蘋果日報是否資助危害國安行為視乎目的意圖

李家超說,《蘋果日報》日後運作要由公司決定,但除非得到他批准,否則公司不能動用保安局長根據國安法凍結的1800萬元懷疑與犯罪相關資產。

被問到購買蘋果日報或壹傳媒股份,會否被視為資助危害國安行為,李家超說,要視乎事實及意圖,如果行為的目的及意圖,並非危害國安,就不受港區國安法規管。

李家超:不會對其他傳媒採取行動

李家超表示,警方行動絕對不是針對傳媒工作,不會對其他傳媒採取行動,但如果調查中發現其他人士參與參與、協助、教唆及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會因個人行為犯法而採取行動,與傳媒工作無直接關係。被問到如何區分報道及署名式評論文章,李家超指,任何新聞工作時,只需考慮是否符合本港法律或危害國家安全,如果目的及意圖不涉及犯法行為,不受法律規管,可自由進行報道,重申今次行動不是針對新聞工作及新聞自由,應該分割開。

至於未來會否再有針對《蘋果日報》行動,李家超指,被捕人士涉及蘋果出版及網上業務營運重要角色,未來會按實際情況、證據及法律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