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傳媒人柳俊江去年底在尖沙咀衝燈撞倒電單車,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停牌6個月,並須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事發在去年12月,柳俊江駕駛私家車由梳士巴利道一個停車場開出,之後未有按交通燈號指示停車,在梳士巴利道與漆咸道交界,撞倒一輛電單車,導致電單車司機受傷。他早前已經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