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卓耀國,早前承認涉及3宗淋紅油追債的刑事毀壞罪,今早在觀塘法院被判接受感化12個月,期間要遵照感化官指示工作和居住,並要接受戒毒及心理治療,需定期交出尿液樣本驗毒。法庭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他接受感化,辯方今日再求情時指,被告由祖父母撫養成人,祖父母承諾會監督他改過自新,而他的前球會亦承諾會再聘用他,主任裁判官錢禮按報告建議,判處感化。
26歲的卓耀國,司職前鋒,效力過多支香港聯賽球隊 ,2016年入選過港隊,亦曾到瑞士的球隊落班。他今年1月被警方拘捕,涉及3宗在將軍澳區內的淋紅油追債案件。他向警方表示,在疫情下曾經有10個月零收入,所以從事追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