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4歲、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男子因違反強制檢疫令,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7日。這名男子本月2日入境,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7日,人員突擊檢查時,發現他在檢疫令屆滿前,脫下手環及離開檢疫地點,他被控兩項違反強制檢疫規例罪,各被判處監禁7日,同期執行。

衞生署强調,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至今共有143人因違反檢疫令被定罪,被判監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重申政府絕不容忍有關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