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前執委陳宇明及退休教師吳志雄,前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後,無在法定限期前呈交選舉申報書,陳宇明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6個月,裁判官杜浩成拒絕他保釋,等候上訴。而吳志雄因有精神病紀錄,要待法庭取得精神科醫生報告後再判刑,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期間要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前年區議會選舉在11月24日舉行,根據規定候選人須於同年12月29日或之前向選舉事務處提交其選舉申報書,但2名被告在選舉事務處發出提醒後,在限期前仍無按照法例規定呈交選舉申報書,最終將案件轉介廉政公署調查。